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法院或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或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依法有效维权。
昌平法院召开涉消费者权益案件新闻通报会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3月12日上午召开涉消费者权益案件新闻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公布昌平区法院审理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建议。(王世洋 王建宏)
鄱阳法院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2013年3月15日,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更好的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走上街头,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据了解,此次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17起,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受理消费者权益类争议案件3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曹华 夏义水)
延长法院“3.15”消费者维权法官在行动
3月15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法官走上街头,积极开展消费权益普法活动。法官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向过往群众解答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同时,以案说法,提示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后,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杨晓亮)
崇左法院开展“3.15”法律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州区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法官走上街头,开展维权说法活动,现场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并向市民群众解答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当天,法官们主要通过发放法律指南、消费案例选编等材料和设置板报的形式,回答过往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解答了农民工维权、工伤事故维权、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后的法律救助问题及日常消费中遇见的法律问题。整个活动中,现场为群众发放《人民法院立案须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制宣传资料120余份,为群众解答涉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8人次。(吴坚定)
山亭区法院开展“3.15”维权法制宣传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分赴辖区街道、集市、商场等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并向他们发放《消费者维权手册》、《诉讼指南》等法律宣传资料,进行耐心的答疑解惑,对涉及消费者权利案件进行分析,指明消费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权益在被侵犯时遇到的问题及救济途径,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3月14日该院法官来到辖区商场为消费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解答她们提出的问题。(魏大为 王涛摄)
当涂法院与县消协结对维权“3•15”
为依法稳妥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与行业调解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与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当涂县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推出新举措,在人民法院内设置“当涂县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共同化解因消费引发的各类纠纷,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
沛县法院组织"3.15"法律宣传维权活动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消费者的法律维权和法律宣传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该局组织了15名青年干警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厂、进商场、进医院活动,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提示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后,维权的途径和方法,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的感性认识,扩大消费维权的辐射面。同时还向群众公开服务电话、网址、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此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发出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55人次、为群众办理维权案件7件。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李培友)
辛集市人民法院3.15普法进商城
针对时下产品质量纠纷逐渐增多的趋势,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在辖区商城设置法制宣传版报,结合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产品质量纠纷中的一些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产品质量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以及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索要发票,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时应积极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倾听和咨询。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诉讼指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周旷)